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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柔性执行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06-05 13:33:50   来源:央广网  


【资料图】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省高院“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涉民企、涉金融合同执行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案件。

据悉,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卿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某系娄底某中学的同班同学,2016年6月27日,肖某某在校内用铁棍将卿某某打伤,造成卿某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卿某某将肖某某起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肖某某及其父亲肖某赔偿申请执行人卿某某70000元。调解生效后,肖某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卿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迅速联系了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在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对肖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仍未执行到款项,执行陷入僵持阶段,案件无法继续推进。

娄星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为快速化解僵局,耐心细致地查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肖某并非逃避履行赔偿义务,而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需要供养小孩上学,难以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赔偿金额。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反复研析、综合考虑后,认为此案仍然有和解的可能。

承办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站在被执行人角度,设身处地与其沟通交流,一方面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家庭的重大影响,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其进行劝导。在与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关系后,对申请人进行劝导。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家中困难,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建议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减少相关赔偿数额。在执行法官悉心细致的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款,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娄星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涉民企、涉金融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更新执行理念,通过“执行+调解”的方式,刚柔并济,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矛盾。(黄燕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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