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资料图)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3号楼2楼/4号楼2楼
电话:020-38622527(幼儿园)/020-38622512(小学招生)/020-38622522(初中招生)
邮编:510655
网址: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lxfs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河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党务工作和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信息、机关行政管理;协调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和本系统教职工公费医疗和保健工作等。
负责机关办文、档案、保密工作。
(二)中学教育科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初中阶段)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普高”)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负责编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招生及考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阶段)学生政策性照顾借读审核。规划、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科研工作和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指导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开展助学工作。负责统筹划、管理和监督民办中学,负责民办中学变更、终止和年检工作,查处非法办学,规范办学秩序。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工作。对教育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成人教育工作。
(三)小学和幼儿教育科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教学和招生等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小学阶段)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阶段)学生政策性照顾借读审核。指导小学开展助学工作。负责管理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和监督民办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民办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终止和年检工作,查处非法办学,规范办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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