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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住建局打造基层治理新途径 发挥纠纷调解“巨能量”
为及时化解岱山县居民小区内物业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县住建局积极履行职能,按要求成立了岱山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是当好“领头羊”,成立专业纠纷调解队伍。岱山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住建局、乡镇物业相关分管领导及负责人、专职调解员共9名委员组成,主要调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方因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有关民事争议。除对调解员进行统一工作流程、调解程序等内容的培训外,还将对专职调解员进行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调解规范化水平,切实解民忧、办实事,为广大业主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贡献力量。
二是管好“责任田”,打造物业纠纷“微法庭”。通过探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相互衔接的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工作的新模式,搭建集一站式诉求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于一体的物业纠纷“微法庭”。调解员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下,帮助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畅通诉求、化解纠纷、平息矛盾,将问题消除在一线,全力做好进入行政执法程序之前的“最后一调”。
三是用好“快进键”,加大物业纠纷调解宣传力度。整合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岱山县物业小区联合会、红色议事厅等各方力量,通过日常督查、志愿活动等方式,对《物业法规文件汇编》《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物业管理知识覆盖率。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现场宣传活动、社区宣传活动等各类渠道,提高社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度、认同度以及物业纠纷调解的规范意识,全力化解物业纠纷“千千结”。
关键词:
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
人民调解